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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13章 不干人事儿,布局凸显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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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袁阁老,怎么说?”

    “袁阁老,请赐教!”

    “袁阁老,下官愚钝,还请解释一番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一刻,群臣都都对袁可立抱拳,眼中满是期盼之色。

    “陛下……”

    “袁爱卿有想法但讲无妨!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面对皇帝的准许,袁可立先是躬身行礼,而后看向群臣:“本阁来说说陛下所说的国强民富和民富国强的理解吧。

    国强民富依赖国家能力,通过各种政令促进经济的发展,诸如我们各大互市、海运、海贸、蒸汽机商船、三大运河、官道休整等等,都是国家的手段;

    而民富国强则是遵循着市场繁荣,百花齐放,以税收的方式让财政充裕。

    前者需要庞大的官僚体系来维持,后者依赖法治和契约精神。

    这两点朝廷都已经有了准备,前者是锦衣卫、巡视组、监察御史等等,后者则是修订的商贸法、商铺评分体系与路引制度、店历的挂钩等。

    而这两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体现在基本民生保障和财政军费开支。

    基本民生保障体现在粮价上,按照历朝的物价,每石粮食占收入的两成是最好的,而财政军费开支不应该超过整个财政收入的四成。

    想要做到这两点,需要一个平衡机制,诸如宋代市易法平抑物价,所谓的市易法就是设立一个机构,诸如宋朝的市易司,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,市场短缺时再卖出。

    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,按规定收取息金。

    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,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,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。”

    “百货供销社!”

    “大明皇家银行!”

    “供销社!”

    “银行!”

    “南海海贸商队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袁可立话音刚落,皇极殿内惊呼声此起彼伏。

    市易法好吗?

    肯定是好的,但在执行的过程中被严重的扭曲了。

    它一方面打击了大商人、兼并之家,但是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小商户的利益。

    因为市易司有一项强制收购权,官府以平价强制收购中小商户货物,尤其是特别是紧俏商品,往往低于市场价的三到五成。

    最可耻的是官府以低价收购的货物又加价出售,中小商户被迫从官方渠道中高价进货。

    《宋史·食货志》载:凡商旅所有,必先输市易务,私易者罪之,也就是说你只能从官方进货,不从这里进货就是走私,轻则罚款,重则斩立决。

    第二方面,本是为了缓解商人们的资金的短缺,结果成了高息贷款的陷进,利息名义是两成,结果因为折变、耗羡,利息高达四到六成。

    且需要以房产、存货为抵押,违约则没收资产。

    如果只是这两方面倒也没什么,关键是人为的制造货物短缺,官府为抬价故意囤货,

    且掌控着中小商人进货的凭引(许可证),数量受严格限制,而官商勾结的‘扑买商人可获得特权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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